“因我的工作失責,致使國家蒙受損失,同志們要以我為戒,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日前,衢州市衢江區發改局一級主任科員田大樟對自己的違紀過程反思道。
2014年7月,衢江區糧食局下屬國有企業區糧食收儲公司實施糧食應急中心工程。某公司以1086萬余元價格中標。為此,衢江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時任區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田大樟任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項目實施小組組長,直接負責工程政策處理、協調對接、施工監管、工程款審核撥付等工作。
然而田大樟認為,該項目業主是下屬國有企業,自己只是掛名而已,因此并沒有把新職務當回事。上任后,他沒有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沒有熟悉項目管理程序,甚至很少到施工一線實地監管。
工程開工后,因施工現場地質基礎薄弱、施工材料不符合建設要求等原因,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按照規定,設計變更需經過評審單位評審,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田大樟并沒有及時牽頭落實設計變更涉及的行政監管相關審批手續,而是簡單聽取下屬工作人員的匯報后,便同意施工單位按照變更后的設計施工。
這隨口的一句答應,給工程項目的推進埋下了隱患。次年8月工程竣工,結算價超過了中標價的10%,加上此前項目設計變更沒有履行規范程序,無法通過結算審計,剩余工程款不能撥付。
即便如此,田大樟仍未予以重視。2016年1月,中標公司向區糧食收儲公司提出結算申請,田大樟將申請書束之高閣,沒有采取實質行為完成結算審批,也沒有對申請書提出異議。2020年7月,衢州仲裁委員會裁決區糧食收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支付逾期違約金。
2021年10月,在衢江區涉糧問題專項巡察中,巡察組發現了該問題線索。隨后,區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對田大樟立案審查。
“為什么沒落實設計變更的相關手續?”田大樟說:“我不太懂,沒想到會這樣”。當被問及“為什么沒在約定結算期內完成結算審批或對竣工結算申請書提出異議”時,田大樟的回答更是“直截了當”:“審計過不了,我也沒辦法。”
掛帥不履責,必定被問責。2021年12月,田大樟因責任意識缺失、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問責處理。衢江區后續結合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對工程項目建設領域的責任缺失問題進行再復盤、再核查,在全區開展“六治六提六創”作風建設行動,大力整治“庸、懶、散、慢、推、拖”等問題。
衢江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姜赟:
實實在在扛起肩上責,認認真真做好手頭事,這本該是覺悟擔當所在。本案中,身為項目實施小組組長的田大樟只掛帥、不履責,不僅給國家造成了損失,同時也反映出當前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存在“占著位子不干事、不把責任當回事”的問題。履職為民,豈能馬虎?黨員領導干部應引以為戒,多做知責明責、守責盡責的實在事,杜絕“不太懂”“沒想到”“沒辦法”等糊涂話。我們將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堅決向不作為不擔當行為亮劍。(作者 顏新文 付文彪 宋哲源)
“一個‘貪’字,讓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不僅讓自己失去了一份收入較好也相對穩定的好工作,還將承受牢獄之災,使得家人悲傷落淚……”一想到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部原職員吳華軍不禁懺悔落淚。
深信“按勞取酬” 借機斂財心生“致富夢”
1997年7月,中專畢業的吳華軍踏入建筑行業,成為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名職員。年輕時的吳華軍也曾是一個有作為的熱血青年,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逐漸得到單位領導的賞識,在公司的培養和個人的努力下逐步獲得職務的晉升。
“我一直以來的理念就是付出就有回報,工作也應該是這樣,多做一些就可以多賺一些。”吳華軍將“按勞取酬”“多勞多得”作為自己工作的準則,這也是誘使他走上歧途的思想根源。一邊是家庭生活的經濟壓力,一邊是工程老板們的有意接近,隨著手中權力的加大,吳華軍開始產生“想過安逸生活”的享樂心理,“希望找到一條輕松賺錢的路子”的想法讓他的思想防線很快 “破防失守”。
“在工程招投標上,無論是自己公司的項目,還是其他公司的項目,只要有人來找我幫忙,我都會答應下來,并且利用自己的職權和資源去操辦事情。一旦事情辦成,不管他們用何種方式送給自己好處費,自己都會想辦法收取下來……”斂財之心一旦有了苗頭,歪風邪氣便會爭相涌入。逢年過節時,對曾經幫過的人送來的禮金禮卡、名貴煙酒等財物,吳華軍基本來者不拒,悉數收下用于補貼家庭開支和投資創業。
利用手中權力“按勞取酬”“變相套現”,在一次次觥籌交錯中,一筆筆的好處費和感謝費收取,吳華軍逐漸迷失了方向,離曾經那個滿腔熱血踏實工作的青年漸行漸遠。
錯打“如意算盤” 巧用人脈做起“生意經”
從項目招投標工作啟動,制作招投標材料,與招投標代理公司對接,編制招投標文件,確定評分辦法,直至開評標會議結束,吳華軍全程參與,多年的招標工作下來,吳華軍跟招投標代理公司以及不少評標專家形成了關系資源網。這讓他看到了“商機”,打起了自己的“生意經”。
2019年下半年,某裝飾公司負責人陳某為中標一大型裝飾工程項目,請托吳華軍在該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進行關照,吳華軍便向相關評標專家打招呼幫助陳某中標,并收受陳某所送好處費15萬元。2021年上半年,某服飾公司負責人魯某為中標一個服飾采購項目,請托吳華軍向代理該服飾采購項目的招標代理公司負責人馬某打招呼。馬某考慮到吳華軍的身份和職權,便予以答應,后魯某的公司順利中標該服裝采購項目,并送給吳華軍1萬元現金和一個價值13183元的黃金制品表示感謝,吳華軍均予以收受。
“只要有人在招投標上請我幫忙,不管是找代理公司幫忙也好,還是找評標專家打招呼也罷,我都有自己的資源能夠幫助他人。”就這樣,在貪欲的驅使下,吳華軍的思想防線徹底坍塌,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斡旋在所謂的資源網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頻頻收受好處。
除了直接收受好處,2014年至2018年期間,吳華軍還曾將其本人的工程師證和造價員證掛靠在服務管理對象的建設公司,從中獲取每年3000元的報酬,共計違規兼職取酬15000元。
法紀意識淡薄 罔顧警告深陷泥潭
因吳華軍負責公司的招投標業務,與某招標代理公司負責人褚某逐漸熟識,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間,吳華軍多次在節假日期間收受褚某所送禮金總計3.1萬元。2020年9月,吳華軍因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單位撤職處分。
受到處分后的吳華軍本應痛改前非、廉潔自律,但他卻沒有因此敲響警鐘,及時止住貪念,而是心存僥幸,以為處分過后就“平安落地”,依舊我行我素,繼續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幫助他人中標,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不收斂、不收手。
2023年3月,杭州市臨安區紀委監委對吳華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2011年至2023年期間,吳華軍利用其擔任臨安區(市)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有限公司造價部預決算主管、副經理、經理、投資開發部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94萬余元,并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承接管理、建材供應、工程款預決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2023年8月,吳華軍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當你自由時,你會覺得它無處不在,唾手可得,但只有當你真正失去自由時,你才會感受到它的珍貴,才會去珍惜它、愛護它……”深陷囹圄的吳華軍懊悔不已,曾經的評標專家,最終被自己的貪欲“廢標”,失去了自由。
(杭州市臨安區紀委監委)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縉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直屬中隊中隊長馬某某、協管員施某某未落實巡察整改要求,從犬類管理服務項目外包公司處領取捕犬補貼共計4.22萬元,違反政治紀律。2023年8月,馬某某、施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020年9月,縣委巡察發現縉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16年至2020年期間違規發放捕犬補貼共計8.33萬元(100元/只),要求該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整改。2021年9月,縉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與縉云縣某拆遷有限公司簽訂《2021年度犬類管理服務項目》合同,將犬類管理服務項目外包。
縉云縣某拆遷有限公司在履約過程中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直屬中隊溝通協商捕犬事宜,對接后捕犬工作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該公司只是負責犬只寄養和無主犬只無害化處理等工作,捕捉流浪犬工作仍由直屬中隊負責。直屬中隊機動組負責人施某某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麻某某約定,抓捕流浪犬按照100元/只的標準將補貼支付給直屬中隊。2022年1月、4月、7月、2023年1月,麻某某通過轉賬的方式4次向施某某支付流浪犬抓捕補貼9500元、7000元、11100元、14600元,共計42200元。
直屬中隊中隊長馬某某交代施某某,按照50元/只的標準預留相應的錢款存在直屬中隊,用于團建活動等,剩余50元/只的錢款分配給抓捕流浪犬的隊員。預留的50元/只費用共21100元一直留存于施某某個人賬戶。
2023年5月,根據縣委巡察組提供的問題線索,縉云縣紀委監委對施某某有關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同年8月,因違反政治紀律,馬某某、施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違紀黨員反省
馬某某:我身為直屬中隊的主要負責人,不但沒有履行好應有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反而默許和授意下屬截留部分捕犬補貼,帶頭違紀,太不應該了!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訓,堅決守好紀法底線。
施某某:我身為直屬中隊機動組負責人,紀法意識淡薄、底線思維不強,明知領取捕犬補貼是違規行為,卻心存僥幸,甚至銷毀發放記錄,鑄成大錯。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感到很后悔,愿意接受組織的處理。
執紀者說
馬某某、施某某2人變相落實巡察整改要求、違規發放捕犬補貼的行為,看似是調動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實則是明知故犯、謀取私利,暴露出部分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和自我約束能力,克服僥幸心理,做到依法履職、謹慎用權。
(縉云縣紀委監委)